山西陈某某涉黑案取得辩护效果

      靳学孔律师办理的山西陈某某涉黑案,陈某某涉嫌的罪名之一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该罪名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数额近1900万元,已经抵扣的增值进项税额270余万元。该罪名的最高法定刑是无期徒刑,根据数额和情节,如果该罪名被指控和判决,可能对陈某某适用无期徒刑。

      作为辩护人,靳学孔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提出陈某某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辩护意见,并申请办案单位对该罪名涉及的案件事实调查取证。在补充侦查阶段,办案单位对该罪名涉及的事实进行了调查核实。公诉机关起诉时,没有指控该罪名。在代理初期辩护已经出现了良好的效果。

      该案判决已生效,未认定陈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最终辩护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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