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学孔律师辩护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案获检察院不起诉

 

       2024年7月19日,北京才盛律师事务所主任靳学孔律师辩护的一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案获检察院不起诉。

 

       2024年1月初,靳学孔律师接受该案犯罪嫌疑人家属的咨询,初步向家属提供了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及辩护方向的意见和思路,获得家属的认可,犯罪嫌疑人很快被取保候审。

 

       接受委托后,靳学孔律师从行为性质分析,以现有证据不能证明犯罪嫌疑人已经取得了涉案集体土地的使用权,也不存在以转让集体土地使用权牟利的行为,其行为不构成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从危害程度分析,以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应当不认为是犯罪,做无罪辩护。同时又从整个案件相关人员的责任比较、犯罪嫌疑人行为的原因动机目的和客观上为社会实现的价值、本案的社会效果出发,做罪轻辩护,认为即便构成犯罪,也属情节轻微。从社会效果和公平适用法律角度,建议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靳学孔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了检索的多个生效裁判文书。

 

       检察机关采纳了靳学孔律师的辩护意见,于2024年7月19日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北京才盛律师事务所主任

靳学孔律师

2024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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